(一)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;
(二)食品添加剂生产设备布局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;
(三)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、设施清单;
(四)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。
申请人应如实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,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。
申请人申请生产多个类别食品的,由申请人按照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,自主选择其中一个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。受理部门应及时告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,组织联合审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