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5月,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鼓励企业、园区通过实施光伏、风电、地源热泵、碳汇抵消、绿电绿证交易等措施实现企业、园区、部分厂房或车间净零碳排放,并对相关申报单位予以资金奖励。《若干措施》明确要求,“所有申报单位需经有资质的碳排放核查企业进行碳核查(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官方认证的ISO14064-1组织温室气体声明核查资质)。”
2023年11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办法》也作出了相同规定。
这是继《民用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排放监测、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》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之后,CNAS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制度获得政府采信的又一范例。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在对碳排放核查机构专业能力的严格把关中,越来越多地使用CNAS认可结果,CNAS认可越来越深入融入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。通过 CNAS 认可的碳排放核查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、可靠的碳排放核查服务,确保企业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,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持。《若干措施》的发布,将进一步提升北京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的质量与水平,为区域绿色发展筑牢信任基石。
随着“双碳”工作的稳步推进,CNAS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机构的数量持续攀升,认可需求快速增长。 CNAS 将继续秉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理念,不断提升认可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,助力更多地区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。